優先股股東在享有優先獲得配息的權利,萬一公司經營不善,資產清算時,優先股股東可優先分得該公司的剩餘資產所得,即享有優先清償權。不過,優先股股東並沒有選舉權(投票權),也不可競選董事。一般可將優先股分成四種 :累積優先股、參與優先股、可贖回優先股以及可轉換優先股。